〖A〗、赶工要求:承包人需取得发包人同意赶工及支付费用的书面证据。发包人应主动配合复工,接受费用索赔以减少损失(如资金成本上升、材料风险等,发包人损失可能达承包人20倍)。费用计算:施工降效:发包人支付赶工费(非降效费),按实际工程量增加计算。
法律主观:最高院关于疫情期间租赁合同纠纷审理意见 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 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疫情期间租赁合同纠纷热点问题及处理方式租户要求减免租金的处理依据合同依据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传染病、不可抗力或政府措施时免除租金”,承租人可直接依据合同要求减免。法律依据 不可抗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定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构成“不可抗力”。
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合理认定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依法维护合同效力:合同具备履行条件应继续履行,拒绝履行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因疫情导致延期履行,除非延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否则一般不支持解除合同或要求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疫情和疫情防控措施构成不可抗力 点评:该意见明确了疫情和疫情防控措施均构成不可抗力,这一规定对于二手房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在疫情初期,法律界对于疫情本身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存在争议。
协商解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就损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政府援助:关注政府出台的相关援助政策,如租金减免、税收优惠等,以减轻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明确规定的。

〖A〗、施工单位机械、设备损坏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清理、恢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因此,在费用索赔方面,并非所有因疫情导致的费用都可以由一方完全承担,而是需要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分担。
〖B〗、疫情作为符合不可抗力定义的客观情况,其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据此主张免责。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也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C〗、复工后降效赶工,发包人承担费用;发包人原因导致设备闲置可索赔。措施费用:防护措施费(如口罩、消毒)由发包人承担。技术措施费(如临时设施加固)由发包人承担。管理费用:停工期间管理人员工资由发包人承担。疫情相关费用(如检测)由发包人分担;现场外管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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